Wednesday, June 24, 2009

自勉: 对话守则

1989年,捷克知识分子哈维尔等人,在布拉格成立了“公民论坛”,制定8条《对话守则》,在街头巷尾张贴,内容是:

  1. 对话目的是为了寻求真理,而不是为了竞争;
  2. 不要作人身攻击;
  3. 保持主题;
  4. 辩论时要用证据;
  5. 不要坚持错误不改;
  6. 要分清对话与只许自己讲话的区别;
  7. 对话要有记录;
  8. 尽量理解对方。
引用傅国涌老师的话:

8条守则简单明了,而且很实用,它不仅是用来约束自己这一方,同时也希望对话的另一方遵守。只有成为双方共同信守的规则,这样的守则才是有效的。这个对话守则实在太好了,值得人人学习,大力推广,特别是有一些守则恰好是我们习惯的思维方式中所缺乏的。无论是强势利益群体,还是弱势利益群体,归根到底都要学会对话,学会在对话中生活,而不是在仇恨和暴力中生活,对话是最佳的选择。学会对话,就是要告别自说自话,告别赢家通吃的意识,告别以强凌弱、强词夺理,当然也要告别仇恨意识、敌人意识,逐渐就我们只有一个中国,共有一片大陆,共有一个时代这些观念形成共识,在包容克制中化解矛盾。有矛盾并不可怕,矛盾也许会永远伴随着人类社会,重要的是我们面对矛盾的姿态,学会在对话、博弈中不断地解决矛盾,这个过程就是社会进步的过程。哈维尔他们制定的这8条对话守则,为我们提供了一个活的范例。我们生活在“对话的时代”前夜,这样的守则对我们尤为珍贵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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